公告日期:2017-10-11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 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7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 17: 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
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许蕾娜、公证人员刘琳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
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6 日,即在 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
金份额共 16,657,700.85 份,占 2017 年 9 月 6 日权益登记日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总份额 30,450,214.85 份的 54.7%。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
面意见的)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报》 及公司网站( www.cfund108.com)
发布的《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之附件一《 关于调整中信建投医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
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
16,657,700.85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
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本次大
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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