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1
前海开源恒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基金财产保管11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5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18
九、基金收益分配24
十、信息披露25
十一、基金费用27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29
十五、禁止行为32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七、违约责任3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35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3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36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成立时间:2013年1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联系人:曾季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
[1983]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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