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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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144 号)和 2017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
《 关于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机构
部函[2017]729 号)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至 2017 年
8 月 2 日发售,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4 日生效。
重要提示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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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 6 层至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
楼) 6 层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 55%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45%的股权
电话:( 021) 80262888
传真:( 021) 80262468
客服电话: 4008-202-888
网址: 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
究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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