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9
关于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估值精度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提高旗下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估值精度,并对《 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
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高估值精度
自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本基金提高估值精度并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估值精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光大保德信中高
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
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
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用途中的原文: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修改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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