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州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8
南 方 基 金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增 加 广 州 银 行
为 销 售 机 构 及 开 通 相 关 业 务 的 公 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广州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州银行将自 2023 年 07 月 28 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1 002401 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开通 不开通
资基金 C 类(人民币)
从 2023 年 07 月 28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州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
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广州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广州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州银行的相关规定。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州银行客服电话:020-96699
广州银行网址:www.gzcb.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
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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