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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9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6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3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 6 个月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03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06 月 30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 A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 B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2395 002396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3 年 06 月 30 日起(含当日)进入
开放期,其中,开放申购时间为 2023 年 06 月 30 日至 07 月 27 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
入业务申请;开放赎回时间为 2023 年 06 月 30 日至 07 月 20 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和转换转出
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申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0.60% 0.24%
100 万≤M<500 万 0.30% 0.09%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 0.01 份基金份
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
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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