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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4 10:26:11 股吧网页版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暨基金财产清算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4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暨基金财产清算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九泰鸿祥服务升级混合

基金代码:0023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8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
元,已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更好地满足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需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正常
办理赎回业务和转换转出业务,并不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等业务。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仍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的赎回费率支付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赎回费 30 日≤Y<365 日 0.50%

365 日≤Y<730 日 0.25%

Y≥730 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7 日以上且对持有期少于 3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 日以上(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 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投资者的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仍然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等。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赎回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进入清算程
序,停止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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