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东海祥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1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7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修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费用、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等事项。自2020年4月29日起,根据《关于修改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修订而成的《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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