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1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1重要提示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09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36,601,133.48份(包括利息结转的份额)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12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18年
12月10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丁瑶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金虹、胡波;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王国蓓、钱茹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陆奇、程杨。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禧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3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3日
报告期末(2018年12月9日)基金份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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