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
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
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禧混合
基金交易代码: 002365(A 类)、 002366(C 类)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且本基金应当根据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
本基金已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1、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亦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定投、转换
等销售业务。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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