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27 07:25:24 股吧网页版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的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564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及纸面授权委托书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一期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电话:(021)20376972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房薇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上述地址的收件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详见《关于终止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即在 2023 年 3 月 6 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样本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sbcjt.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
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相应委托授权证明材料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3年3月7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规定的收件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参与大会投票,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持有人可根据征集投票短信的要求回复
短信表明表决意见,回复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17:
00 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