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代销机构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 A
基金 A 类代码 0023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丰晋信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代理销售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建设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
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建设银行为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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