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19
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
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5] 2896 文注册。
2、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通过各销售机
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01 元,如各基金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 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
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
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
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
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
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
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
风险, 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
收益风险, 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
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
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日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南方日添益 A、基金代码:002324)。
2、基金类型
货币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设 A 类和 E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
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定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章
节。本次仅发售南方日添益 A,敬请投资人留意。未来若开放南方日添益 E 的销
售,届时将另行公告。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南方日添益 A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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