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
8年 3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准予鹏华添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另外,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 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 交易
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
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2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与上市交易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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