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并参加代销机
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述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起,本公司新增上述代销机构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
的理财需求,经与上述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述
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以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费率折扣
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盛灵活配置
混合
002301
兴业聚宝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宝灵活配置
混合
002330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聚鑫灵活配置
混合
002498
具体折扣费率根据
上述代销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为准。
二、自 2016 年 4 月 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
开户、认购、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
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代销机构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
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
期限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
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
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
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 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
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5.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2.杭州数米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