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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15 08:13:36 股吧网页版
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15

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99 号文募
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
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
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
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
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
3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3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0
九、基金的保本 40
十、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 47
十一、基金的投资 58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78
十三、基金的业绩 82
十四、基金的财产 82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84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91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3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5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96
二十、风险揭示 102
二十一、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0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8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1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14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4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5
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
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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