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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08:56:34 股吧网页版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0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5 年 12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787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
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 2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绪言 ...........................................................................................................3
第二部分、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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