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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7 10:37:13 股吧网页版
惠盈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6

  惠盈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公证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18133号
申请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 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委托代理人:刘源君,女,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向本处提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浙商惠盈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于二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曰在有关报 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于二 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曰、十一月十五曰分别发布了召 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 公司营业执照、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 和本处工作人员唐伟欣于二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曰上午十时三 十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申请人 的办公场所对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戴甜甜的监 督下,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楼羿南、李昊进行 计票。截至二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曰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 会(通讯方式)的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48,780,487. 81份,占二 O — 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权益登记曰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总份额48, 853, 708. 28份的99. 8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下. 48,780,487. 8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 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 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与《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浙商惠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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