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邮纯债
恒利债券”)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会议的具
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日起至2018年2月1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
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8年2月2日
4、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T3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
“中邮纯债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
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9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中邮纯债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
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ost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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