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邮纯债聚利”)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47 号文注册募集。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中邮纯债
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 3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17:00 止(以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0 年 2 月 7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 T3 楼 12 层 1217 室
联系人:彭祎
联系电话:010-5807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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