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3
关于调整我司旗下两只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
率、托管费率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上述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更新《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业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均由 0.7%/年调降至 0.3%/年;
2、两只基金的托管费率均由 0. 15%/年调降至 0.05%/年。
二、《<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 1、《<兴业丰
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 2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两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两只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对
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规定,两只基金降
3、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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