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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2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和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安和18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A类:002266;C类:0022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博时安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安和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或者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如基金

管理人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未支付部分的赎回款项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在变现过程中由于存在明

显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本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2017年8月10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7年8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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