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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03 10:45:51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03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2707】号文注册募集,2018年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4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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