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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07:52:45 股吧网页版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1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兴利
基金主代码 00226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23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1,084,038.8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8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12 月 25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12 月 26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12 月 27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
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
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
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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