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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9 09:05:27 股吧网页版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2707】号文注册募集,2018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249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2
第一部分绪言 ......5
第二部分释义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27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 ......28
第八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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