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大数据混合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2263,C类基金份额0035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5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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