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请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802 号),注册日期为:2015 年 12 月 1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分类......38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39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40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1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75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8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1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2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23
第一部分 前言
《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