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示投资者告知重大信息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示投资者告知重大信息变更的公
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如您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直销柜台开设了基金账
户,本公司在此提醒您,如果您的重大信息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
前述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个人投资者:
1、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联系方式;
2、个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4、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信息;
5、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6、诚信记录。
对机构及产品类型投资者:
1、投资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资质、营业收入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投资者预留印鉴变更;
3、投资者受益所有人信息;
4、经办人信息;
5、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6、诚信记录。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00-8336
电子邮箱:service@jxfunds.com.cn
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您所提供信息的安全。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