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1重要提示
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780号《关于准予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28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971571_B4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如保本周期届满时,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直接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现有保本
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若不能变更注册为避险策略基金,均需转型为其他类型基金或清盘。鉴于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且未转型为其他类型基金,因此,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月2日,自2018年1月3日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乐惠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23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0日
报告期末(2018年1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3,573,973,974.33份
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有效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
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基于VaR的风险乘数全程可变的CPPI策略(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基金管理人
主要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场的波动来调整和修正安全垫放大倍数(即风险乘数),动态调整固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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