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7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奕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
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
金”)签署的相关协议,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奕丰基金为销售机
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 新增销售基金范围及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转换 定投 定投起点
(单位:元)
泰信天天收益货币 E 类:002235 是 是 0.01
泰信行业精选混合 C 类:002583 是 是 10
泰信汇盈债券 A 类:014502 是 是 10
C 类:014503
泰信汇鑫三个月定开债券 A 类:015375 是 否 /
C 类:015376
泰信添鑫中短债债券 A 类:016239 是 是 10
C 类:016240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A 类:013614 是 是 10
C 类:013615
泰信优势领航混合 015034 是 是 10
二、具体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奕丰基金的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具
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奕丰基金公示为准。 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
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
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
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
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
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 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正常情
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
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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