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4
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1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5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72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2日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8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9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管理......58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68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69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7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2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87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1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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