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5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1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弘利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2218
发起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8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经理 陶铄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2 年 7 月 23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其他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合同期限。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
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投资范围 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
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
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
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
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本基金的债券资
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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