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自《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1月2日。本基金的保证人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00221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共计6个工作日。即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
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内(即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
择:
(1)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3)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中海顺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及赔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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