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2
关于修改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长盛盛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1 和附件 2。
本次《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 的修订内容,为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 修订内
容与本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订对照表》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涉及《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 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 的修改内容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
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1: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 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 修改后条款 修订说明
第 一 部
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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