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创证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自2024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创证券为长安鑫
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46;C类代码:002147,以下简称“该基金”)的销售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创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
该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
详情:
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3
公司网址:www.hczq.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a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
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