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本公司网站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公告。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15】255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8日。根据《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于2015年12月8日进入首个保本周期,2017年12月8日为首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首个保本周期即将届满,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本基金转型为“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沿用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002145”,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转型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将按照《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进行运作。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将会在相关文件中予以说明。
二、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
2017年12月8日(含)至2017年12月15日(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到期操作期间的交易时间段
内,通过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转换后的“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各代销机构开通转换申请业务请以本公司公告为准。对于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未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的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默认其选择持有转型后的“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公司将陆续发布关于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和基金转型的相关公告和安排,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转型后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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