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发布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应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24日,并于2017年8月25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鑫富混合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2126,C类基金份额:0021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2017年8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管理人拟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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