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9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2月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3月29日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2日证监许可
【2015】25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5年11月23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18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9月14日和2018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分别刊登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和《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9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名称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中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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