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丰纯
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
1月2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2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21)38429808;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2月30日,即在该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
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z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
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
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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