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丰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丰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裕丰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裕丰纯债 3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
时间从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3 日,本基金总份
额为 2,736,567,398.24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26,887,355.13 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基金总份额的 99.6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726,887,355.13 份,
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2,726,887,355.13 份(超
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
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丰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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