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30
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7:00 止。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了公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9,000元,合计 19,000 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转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