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富新活力混合
基金代码:国富新活力混合A(002099)、国富新活力混合C(0021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8月2日日终,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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