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0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变更及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起将本公司管理的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1、“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原表述为:“本基金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单独设置代码,各类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现修订为:“本基金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单独设置代码,各类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 1日内公告。”
2、“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之“四、估值程序”
原表述为:“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修订为:“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之“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原表述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现修订为:“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