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兰克
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公司官方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
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富新价值混合
基金代码:国富新价值混合 A(002097)、国富新价值混合 C(0020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
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
其规定。“
若截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即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形,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约
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停止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
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可能超过 6 个月。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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