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8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8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67号《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注册,于
2015年11月2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因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18年10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1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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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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