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8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新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0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5年11月30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1月3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11月3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11月3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年11月3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新增长混合A 国富新增长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92 00209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将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申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基金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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