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新机
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对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有
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2017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的要求,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
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富
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
前后文对照表》,托管协议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富兰克林国海新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
表》。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
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
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但为不影响原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合同中“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的
条款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实施。本基金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对持续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7 日的投资人
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将在本基金定期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
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
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或 拨 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4518 、
95105680、 021-38789555)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
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
3
附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