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0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8年7月2日起国金证券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67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335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6802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686868/686869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B 002077/002078
二、开通业务
自2018年7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国金证券官网办理上述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期定投业务,定投起点100元,具体以国金证券官网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