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5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第2期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5 年 7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估值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由于经济周期判断的错误、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失误、无法
准确把握行业轮动节奏、上市公司分析错误与个股投资机会判断失误等产生的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会因发债主体违约产生
信用风险,或无法及时转让产生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其
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2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1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3季度报告,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