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18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1578号文核准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5月 11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 17:00 止
(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6年7月22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10楼
联系人:王彩琴
联系电话:021-6035080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调整赎回费
及修改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度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
费率、调整赎回费及修改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度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即在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zs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
业务专用章,下同)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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